4月25日上午,枣庄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枣庄市“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新闻发布会,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党组、局长贾建军作新闻发布。
贾建军介绍说,今年的4月26日是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是:“知识产权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立足创新创造,构建共同未来”。枣庄市在4月20日至26日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全市“强工兴产、转型突围”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
实施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开展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行动,遴选12家专利服务单位作为“专精特新”辅导机构,对接山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国家专利局济南处,打通专利快速预审和优先审查“绿色通道”(发明专利授权周期由22个月最快压缩到2个月)。山东泰和水处理有限公司荣获第四届山东省专利奖二等奖,兖矿鲁化和山东丰源轮胎分别获得三等奖。2023年全市发明专利授权量703件,同比增长3%;全市有效发明专利3834件,同比增长17.9%;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9.94件,比2022年底增加1.51件;全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共计1252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3.25件。全市共拥有有效注册商标68424件,同比增加7061件,增长率12%;拥有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241件,同比增加96件,增长率66.2%;拥有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29件。
实施专利质押融资、开放许可、专利导航、数据确权等专项行动,全力推动专利成果转化运用。2023年,全市已办理专利质押融资162件,融资金额超21亿元,同比增长98%,企业专利实现“点纸成金”,获批2022年度专利质押融资省级贴息补助625万元,有效破解企业融资难题。2023年5月,枣庄市承担的3项省级专利导航项目通过验收,获全省通报表扬。积极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共有20余家单位的400余项专利纳入省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平台。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2家企业在省平台取得数据知识产权存证证书。2023年,“山亭地瓜枣山东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获批筹建,获省级财政资金30万元,山亭地瓜枣入选“山东地标名片”;山东欧乐食品有限公司、枣庄市三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山东枣店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产品入选“山东地理标志(原产地)优质产品”,极大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
强化行政司法保护。2023年,全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立案25件,作出行政裁决19件;办结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19件;办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案件14件、电商领域专利侵权纠纷案件34件。全市法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48件,审结711件。设立枣庄市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英国)工作站,着力解决企业海外维权的痛点难点问题。抢抓政策发展机遇。互联网小镇和城头豆制品市场顺利通过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延续审查;台儿庄古城申报成功第一批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指导“峄城石榴”申报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并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峄城石榴”注册商标专用权、违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争取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综合奖补资金196.84万元,数额位居全省第8位。加强案例宣传教育。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的某专利侵权纠纷公益维权案件被评为全省知识产权维权与调解十大典型案例,查处的侵犯某地理标志案件被评为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市法院审理的某商标侵权案入选2023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市公安局侦办的2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获贺电表彰。
探索企业合规前置。在全省范围探索知识产权合规试点,确定7家试点企业,举办合规培训班,发布10余个指引文件,设立公益合规顾问,帮助企业建立合规体系,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推动专利标准实施。2023年6月,枣庄市地方标准《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规范》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填补了省内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标准空白,并在枣庄市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中逐步推广应用,有效规范了专利非正常申请、商标恶意注册等行为。创新专员通办模式。率先打造“知识产权专员通办”新模式,首批遴选40余家重点企业为服务对象,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压缩知识产权事项办理时限80%以上,推动全市3项专利标准化项目实现新突破,实现“一家企业一名专员、精准服务一次办结”。推进试点项目建设。滕州市和市中区先后成功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枣庄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和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公示名单。
(一)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发布枣庄市知识产权取得的成绩、工作经验及下步工作计划。
(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区(市)、高新区局会同公安等部门在广场、集市、商场等地方设置宣传站点,组织现场咨询宣传。
(四)代表委员知识产权行,组织调研服务队深入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开展一线服务。
(五)市区联动组成知识产权调研服务队,开展知识产权入园惠企活动,走访“两高四新”产业体系的重点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现场为企业提供服务。
(六)知识产权进高校,在枣庄学院、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枣庄职业学院举办高校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宣讲知识产权知识,推进高校存量专利盘活专项工作,助力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质量提升。
(七)知识产权进小学,选择枣庄市实验小学、立新小学为活动地点,举办知识产权趣味讲堂、手抄报展示等活动,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性教育。
(十一)市区联合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以商品流通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十二)充分利用枣庄广播电视台、枣庄日报等官方媒体设立知识产权宣传专题,播发枣庄市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成就以及典型经验,并利用微信公众号、鲁网等渠道,及时报道枣庄市知识产权宣传情况。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震 ,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张硕 ,枣庄海关高级主办周涛 , 枣庄市公安局食药环森支队副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刘永松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李震:近年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坚持以知识产权助力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送好政策。充分利用质押融资贴息政策,争取2022年度省级质押融资贴息补助625万元,惠及枣庄市52家企业。全力争取省级专利导航项目,指导推荐枣庄市重点行业和龙头企业申报,2023年,枣庄市承担的3项省级专利导航项目高分通过验收,获得省级主管部门的通报表扬,清峦福兴工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高端智能化数控机床产业专利导航》成功入选2023年度省级专利导航项目,并获项目资金40万元。“山亭地瓜枣”在全省900余个地理标志产品中脱颖而出,成功获批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获省级财政资金30万元,实现枣庄市零的突破。
搞好服务。开展知识产权主体培育活动。建立了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企业库,涵盖120家企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入企调研一线服务活动,为企业现场提供服务。开展“入园惠企”活动。组成调研组赴各区(市)重点企业、高等院校,宣传推广专利权质押融资、专利开放许可等惠企政策。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入园惠企”活动近100次,深入150余家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开展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行动。为全市共16家专精特新企业建立差异化、特色化企业专利专题数据数据库近200项,针对11家重点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现场服务。
搭建平台。已建成运行国家知识产权局济南处枣庄工作站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枣庄受理窗口,推动知识产权业务本地化、便利化,基本实现专利质押融资审批当天办结。2023年,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入选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公示名单;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及枣庄常大技术推广服务有限公司入选2023年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名单,有效提升了枣庄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承载能力。枣庄市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机构首次在海外成功布点,并设立枣庄市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英国)工作站,为外贸企业出海护航。
创新提质。在全市11家三星级以上的市场监管所开展枣庄市知识产权保护基层工作联系点试点工作,推动“市+区(市)+镇(街)”知识产权保护“纵到头横到面”全覆盖工作模式,提升全系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建设“枣庄市商标品牌指导站”57家,推动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枣庄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30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向基层延伸,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质效。此外,还在知识产权标准化、公共服务模式等方面出台了一些创新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
张硕:近年来,枣庄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深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协同配合工作力度,形成执法司法协同发力、共同保护的工作格局。
畅通纠纷解决渠道。2022年,枣庄法院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拓宽诉调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对接等路径,畅通线上线下调解与诉讼对接渠道,协同开展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截至第一季度,诉前调解成功1158件。同时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渠道,截至第一季度,经过枣庄法院司法确认的知识产权行政调解案件46件,拓宽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途径,便捷高效地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深化协同保护机制。为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府院联动机制,2023年枣庄法院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签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业务协作机制,开展同堂培训、联合宣传,共享技术调查官及信息互通,有效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同时,枣庄法院主动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产学研用各领域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各类创新主体司法需求;坚持审理与治理并重,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向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发出司法建议,实现知识产权类案诉前联调联解,推动建立跨区域执法办案协作及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强化大保护工作格局。枣庄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跨区域协同保护工作,会同淮海地区十地市中院与知识产权局共同签署《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协议书》和《关于加强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书》,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建立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知识产权案件风险预警机制,共建淮海区域“行政+司法”双协同保护联盟和跨区域协作机制。
下一步,枣庄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协同合作,完善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做实双赢多赢共赢,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高质量发展。
周涛:海关在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也叫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包括“依申请保护”和“依职权保护”两种模式。当前已经建立起一套包括报关单证审核、进出口货物检验、对侵权货物的扣留和调查、对违法进出口人进行处罚以及对侵权货物进行处置等环节在内的知识产权执法制度。枣庄海关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围绕增强保护能力、深化执法合作和提升监管成效等三个方面,高质效履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职能。
持续增强保护能力。实现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预确认”创新举措在枣庄落地,为货物通关提供守法便利,进一步降低进出口企业通关、权利人维权等成本。对跨境电商企业、境内服务商、消费者等群体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在侵权风险防范、合规货物通关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及时剖析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市场各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常态化开展“关企面对面”“送法进企业”等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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