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坚持从严从快查处案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为发挥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现通报9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追责典型案件。
炭步镇环保巡查检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履职不到位,花都区环保局监督执法不到位。花都区监察委发出监察建议书,拟责令花都区环保局和炭步镇委、镇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讨,给予花都区环保局执法监察大队科员杨帆诫勉谈话,对炭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江文铸等3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另对花都区环保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鲁月恒等3人给予通报批评处理。花都区公安分局对美凌环保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彭某、任某处以行政拘留,炭步镇纪委对彭某、任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予以立案审查。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大罗村冠叠誉饰盒包装有限公司在受到环保处罚后擅自接电恢复生产,生产过程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均未处理排放,危险废物未规范处置。
钟落潭镇环安办对“散乱污”企业一封了之,未及时进行复查,没有进行严格监管,导致该企业私自开工影响环境。大罗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力,未及时巡查发现辖区内无证企业私自开工生产并上报镇相关职能部门。
钟落潭镇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对大罗村村委副主任冯浩涌、钟落潭镇环安办工作人员冯伟键等6人予以通报、诫勉处理。
珠海市广昌泵站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斗门区白蕉镇存在大型装卸砂石的码头和砂场,现场有多艘船只作业并存有大量机器设备,对饮用水源安全造成威胁,并存在违法占用农田、超许可范围堆砂作业等问题。
白蕉镇制止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行为不力。斗门区水政监察大队对超许可范围堆砂作业监管不力,对洪基沙石经营部《河道临时占用许可证》期满后的监管不到位。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斗门分局白蕉执法监察中队对违法占用农田行为执法不力。斗门区环保局对饮用水源保护监管执法不力。珠海市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给予白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樊志强、斗门水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陈振朝等4人诫勉谈线人批评教育,同时责成白蕉镇人民政府、斗门区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斗门分局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忠信镇、新下村对焕尧五金加工场环保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造成环境污染。连平县纪委启动问责程序,给予忠信镇党委委员赖伟华诫勉谈话,给予新下村党支部吴瑞强党内警告处分。
西平村对养猪场环境污染及违规用地问题处置不力。紫金县纪委启动问责程序,给予西平村党支部兼村委会主任温志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东莞市金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制作虚假台账,伪造运输单据,通过非法转移、倾倒等方式违法处置污泥、泥粉。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对严控废物的理解和认识不足,对严控废物处置后的去向监管不严,对金茂公司泥粉去向没有认真核实,现场检查流于形式。东莞市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给予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三大队队长陈耀仲诫勉谈话,给予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陶谨等3人谈话提醒,另对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工程管理科副科长高文梅给予政务警告。公安机关依法对金茂公司有关责任人董某等5人予以刑事拘留。
中山市横栏镇茂辉工业区内有中山市横栏镇坪垌五金加工厂、中山市横栏镇康星灯饰厂等6家企业存在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项目主体工程已经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
横栏镇对辖区内环保工作管理不到位,导致企业污染扰民;横栏镇环境保护分局对辖区内环保工作巡查不到位,导致茂辉工业区存在企业“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横栏镇纪委启动问责程序,给予横栏镇宝裕村村委副主任梁东连等3人诫勉谈话,给予横栏镇环境保护分局局长肖继雄等3人谈话提醒。公安机关对中山市红森灯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方某实施行政拘留。
高州市石鼓镇门前坡村、深埇村、塘陂村污水处理工程等环保专项资金相对应的环保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长坡镇石龙水质净化厂重建工程项目及大井镇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建设未能完成2017年工作任务。
石鼓镇、大井镇、长坡镇推进环保项目建设工作不力。高州市纪委启动问责程序,给予大井镇主席谭尧堃、茂南区水质净化厂厂长陈戈等4人诫勉谈话,给予长坡镇镇长吕杨等3人通报批评。
揭阳空港经济区环安局、砲台镇对206国道两侧部分石材厂监管不到位。揭阳空港经济区纪委和砲台镇纪委启动问责程序,对砲台镇党委委员李耀群等5人立案审查,给予青溪社区兼居委会主任吴漫伟等2人诫勉谈话,另对砲台镇林剑春等2人给予谈话提醒。(记者/谢庆裕 通讯员/粤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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