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9,606,258.2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现金股利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2,1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00,796.13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90%。
(2)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2,1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8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38,401,019.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18,403,142.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座椅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修订)》(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分类代码为:C门类“制造业”之36大类“汽车制造业”之3670小类“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
汽车零部件产业作为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汽车工业的基础,也是汽车工业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和主要驱动力。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的发展以及汽车产业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国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正走向独立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原有的整车装配与零部件生产一体化、大量零部件企业依存于单一整车厂商以及零部件生产地域化的分工模式已出现变化。在注重专业化、精细化的背景下,通用、福特、大众、丰田等跨国汽车公司的生产经营由传统的纵向一体化、追求大而全的生产模式逐步转向精简机构、以开发整车项目为主的专业化生产模式,其在扩大产能规模的同时,大幅降低了零部件自制率,取而代之与汽车零部件企业形成基于市场的配套供应关系。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不断加大投入提高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与海外市场开拓能力,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加之传统的成本和价格优势,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在国际市场地位不断提升,推动了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持续增长。全球整车厂商对国内汽车零部件采购途径的青睐,国家颁布的多项产业扶持政策对提升零部件企业竞争力的支持,为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但随着我国汽车行业整体步入传统燃油车及新能源的调整期,汽车零部件市场也开始迈入结构性调整时代。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汽车座椅骨架总成、座椅滑轨总成及汽车座椅、安全带、闭锁等系统冲压件、注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汽车座椅骨架、座椅功能件和金属、塑料成型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同时,公司一直专注于汽车冲压模具的技术研发工作,拥有级进模、传递模等模具的设计和制造技术,掌握设计和制造大型精密和高强度汽车冲压模具的能力。公司与东风李尔集团、麦格纳、中国李尔、延锋智能、临港均胜、泰极爱思等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是东风李尔集团、麦格纳集团最重要的战略供应商之一。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建清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9,606,258.21元。根据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现金股利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2,1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00,796.13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90%。
(2)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2,1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8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38,401,019.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18,403,142.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先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变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易重学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9,606,258.21元。根据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现金股利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2,1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00,796.13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90%。
(2)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2,1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8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38,401,019.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18,403,142.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浦江沿浦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沿浦”)、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沿浦”)。
2024年度,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为保障银行授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26,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在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具体担保金额和方式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的担保情况为准。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有效期内,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对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内调剂使用。
前述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预计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未来在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被担保方均经营状况稳定,通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增强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
电话:183208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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